(3)本人亲自签名。保险合同必须由投保人亲自签名,未成年人由其法定监护人代签,年龄在16~18周岁之间者,且有稳定经济来源(需出具有效法律证明),可以自己签名。对此,不管出于什么原因,一旦我们的保险合同上有代签的名字,协议内容都是没有法律效力的。这样一来,如果有朝一日我们需要保险公司进行理赔,也将难免和对方发生纠纷。
(4)关注保险公司的免责声明。在保险合同中,保险公司通常都会列出大量免责声明,也就是在这些条款成立时,保险公司是不会进行理赔的。对此,我们在签署保险协议时,一定要对相关条款进行仔细阅读。如果有不能接受的条款,可以当面提出,协商后仍无法解决的情况下,我们可以选择其他保险产品,或者干脆去别家公司投保。毕竟,保险,尤其是人寿保险等长期理财产品,都是要跟我们的一生息息相关,绝对马虎不得。
(5)了解犹豫期。犹豫期是指在保险合同达成之后,投保人还有为期10天的观望时间,如果感觉不妥,可以选择退保,届时保险公司必须退还投保人已经交纳的保费。但是出于对保险公司利益的维护,国家还是允许保险公司在退保过程中扣除一定的费用。因此,我们在进行投保之初,要对这部分费用进行充分了解。而且各种理财产品都有其固定的优点和劣势,切忌反复选择各种保险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