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人将其独特性视为理所当然,他立刻就会卷入有关他的德性的问题和矛盾之中。如果人相信他自己在本质上就是善的,并且将人类历史上所公认的那些恶行都归咎于特殊的社会和历史因素的话,他就必然会对这类问题展开追问;因为最近的研究揭示出,所有造成那些恶行的特殊历史因素都只不过是人类自身邪恶倾向的具体结果和历史外表而已。如果不这样预设人类的这种邪恶能力的倾向,它们根本就不可能被理解。另一方面,如果人对自身持乐观结论,他作出这些判断的能力似乎就否定了其判断的内容。如果人自己知道自己是本质邪恶的,他又如何可能在本质上是邪恶的呢?当这种终极主体、这个完美的“我”超越那些将自身作为客体的蹂躏性判断时,其特征又是什么呢?
如果我们转向人生价值的问题,去问问生活是否值得,人之特征问题的性质就会显露出:该提问者在某种意义上就必须能够置身于给予如此判断和评估的生活之外且超越之。人不仅可以通过实际上的自杀,而且也可以通过精心阐释那种否定生命、把诸如涅槃这种“无生命”的永恒当作生活之惟一可能的目的的那些宗教和哲学,更清晰地显露这种超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