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总体上来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主要有以下特点:(1)在内部控制的内涵方面,与COSO内部控制的概念相似;(2)在内部控制的目标方面,采用了经营、报告、合规和资产安全的四目标模式,与COSO《内部控制整合框架》1994年增补后的目标体系相似;(3)在内部控制的责任主体方面,由董事会形成自我评估报告(含有内部控制是否建立健全和有效运行的说明),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应对此报告发表意见负责,与英国的Tumbull指南相似;(4)在内部控制的构成要素方面,与COSO《企业风险管理———整合框架》的构成要素相似,采用了八要素结构;97◆◆◆企业会计信息化内部控制问题研究(5)在内部控制的报告方面则与美国的SOX法案和SEC的规则相似,要求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并受到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情况的评价。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模式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模式相似,只是内部控制的内涵在范围上小一些,但评价与报告要求相对更加具体,程序相对更加负责,引入了监事会和独立董事的意见,注册会计师评价的也仅是财务报告内部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