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那金色飘逸的长发,白皙的肤色,圆滚滚奶牛似的胸脯,刘燕便是中意了。不过刘燕还没付诸行动,有人便先行动了。
“掌柜的,这胡姬卖不?出个价,大爷我有的是金子。”
一个汉人壮汉双颊通红,眸中带着血丝,一看就知道是喝多了,拍着桌子大声问道。
这壮汉虽然模样粗俗,但身上穿着的衣服却是蜀锦,拇指上套着玛瑙的戒子,一看便知道是有钱的主。
按照正常剧情,这壮汉确实是有能力购买任何一个胡姬。不过,在场酒客却是哈哈大笑不止。
“哪里来的乡巴佬,难道他不知道啪啪提的这金发胡姬是不卖的吗?”
“有人出了三百黄金,啪啪提越没卖呢,人家可是宝贝的紧。”
“土包子,乡巴佬,哈哈哈。”
第三百二十二章琼斯
哄笑之声,让这壮汉更涨红了脸,仿佛是猴子的屁股。男人在这时候,绝对不能丢人。
况且壮汉的来历也是不小,他乃是吴越的大商人叫吴元,家有万金。虽然不是豪门士族,但凭借财力,在整个江东都有不小的影响力。
他还曾经拜见过孙权,在孙权的面前砸了黄金三千。
因为这个,身上还有些官商的味道,这些年生意做的越发的大了。随着财富的积累,地位的增高。
一些走南闯北的事情,他便不干了。这一次是因为在家乡待的闷了,恰巧又有一批货物要送去蜀中贩卖,他便亲自走了一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