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规划纲要》中提出的到2020年“基本普及学前教育”的发展目标,将极大地发挥学前教育对个体发展的促进作用,以及对义务教育完成的准备和基础作用;实现各学段教育的协调发展,基本满足广大民众日益增长的对学前教育的需求,进而推进社会的和谐、进步与公平。
2.普及学前教育是国际趋势,我国学前教育发展落后于世界其他主要国家
20世纪七八十年代以来,多领域的研究成果使得人们对学前教育价值的认识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学前教育是国家和社会的一种回报率最高的人力资本投资,是一个从投资中获益最多的教育阶段,是一条增强国际竞争力的重要途径和国家的第一道安全网。美国一项长达40年的成本—效益追踪研究(DavidWeikart,2001)[2]表明,儿童接受一两年优质学前教育与没有接受学前教育的儿童相比,其学业成就高,就业率和经济收入高,犯罪率低。待这些儿童到40岁时,投入的总体回报率已高达1∶17.07,其中对社会的回报率为1∶12.9。总结同类研究成果,2000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詹姆斯(JamesHechman)教授在《促进人力资本的政策》一文中指出,“将人力资本的投入直接指向幼儿是对社会公共资金更有效的利用”。因此,世界各国相继出台相关法案并采取一系列政策措施来促进学前教育的发展。我国作为一个迅速崛起的发展中大国,学前教育也已成为民众关心、政府重视的重大教育问题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