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
我曾经说过,行动的决定因素或者是内部地赋予的,或者是外部地赋予的。通过提及行动的决定因素,我们解释了行动,即回答了当事人为什么如他们所做的那样行动之类的问题。
然而,这样的回答仅仅是“在短浅的观察之中”的解释。它们引出了进一步的问题。例如:为什么人们具有他们所具有的意向呢?
有时,对上述问题的回答是依据进一步的意向而给定的。为什么A明天想到音乐厅去?其可能答案是,他想要或决心获得一些音乐教育。在这里,去音乐厅是作为到达目标的手段。但是,为什么他决心追求这一更遥远的目标呢?我认为,从意向方面获取的答案,最终将把我们带到两类主要的意向决定因素之一。我将这两个类型称为要求和义务。
我们首先来考虑要求。——为什么A想要去音乐厅?一类常见的答案是:因为他要听B演奏,或者要再听交响乐S,或者仅仅是因为他要听听音乐。这些答案通常都是圆满的解释。一个人的要求,仅此而已。并没有什么更多的东西,用来说明一个人要求什么作为到达目标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