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政治学上,虽亦有此项主张,然其理论漏洞甚多,至多只可用以应急,施诸特殊的事务。断非可以遍行常行的道理。这话太长了,现在不能详论。然可用以批评宋时的学校,总是无疑的。所以当时的学校,根本不会办得好。
(二)而况自亡清以前,学堂奖励章程废止以前。国家把学校科举,都看作登庸官吏之法,入学者和应科举者一样,都是为利禄而来,又何以善其后呢?(其中固有少数才智之士。然亦如昔人论科举的话,“乃人才得科举,非科举得人才。”此等人在学校中,并不能视为学校所养成)安石变科举法后,感慨道:
“本欲变学究为秀才,不料变秀才为学究。”秀才是科举中最高的一科,学究则是最低的。
熙宁贡举法所试,较诸旧法,不能不说是有用些。成绩之所以不良,则由学问的好坏,甚而至于可以说是有无,都判之于其真假,真就是有,假就是无。真假不是判之于其所研究的门类、材料,而是判之于其研究的态度、方法的。态度和方法,判之于其有无诚意。所以以利用为目的,以学习为手段,学到的,至多是技术,决不是学问。此其原理,在学校与科举中,并无二致。以得奖励为目的的学校,其结果,只能与科举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