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马岱将魏延的人头送给杨仪时,杨仪用脚踏着魏延的头说:“庸奴,复能作恶不。”直到“夷延三族”,才解了个人心头之恨。如果是“公仇”,何来这样的意气。杨仪杀了魏延之后,到了成都,“自以为功勋至大,宜当代亮秉政”,谁知只得了一个“中军师”的不大不小的官。于是怒于声,竟然十分悔恨地说:“往者丞相亡没之际,吾若举军以就魏氏,处世宁当落度如此邪!令人追悔不可复及。”(《三国志•蜀书•杨仪传》)这哪里有一点忠于国家的影子!
魏延在诸葛亮死后,因一时冲动而忘了大局,是不应该的。但我们在这里不是考虑论功行赏或是按律处罚的问题,而是说魏延完全可以不“反”,不听杨仪的话是不是“反”,还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如果魏延不是被杀,而是打了胜仗再回成都,向刘禅交差,情形会怎样呢?问题在于诸葛亮没有安排好。岂止是没有安排好这一件事,整个魏延就没有用好。魏延认为自己在诸葛亮的手下是“不能尽才”,可谓切中要害。如果和曹操的用人比较起来,诸葛亮差得何其远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