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3 破除垄断,匡正秩序,照亮民生梦
推动公平正义需要进一步理顺和规范社会不同利益群体和个人之间的利益关系,挖掘和实现人的价值、彰显生命的尊严。
破除行政垄断,加强权力制约。不受制约的垄断的公共权力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大敌人。如果政府权力得不到有效制约,政府就会大力扩张权力,强硬地使用权力对社会进行更多干预,就会滥用权力,使公共权力成为政府组织和成员谋取私利的工具。在民生发展领域,我们要进一步加大对政府权力的限制和制约,破除行政垄断。首先,要减少政府权力干预的范围,政府要向市场和社会逐步放权,能由市场和社会管理的事项交由市场和社会管理,政府要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和行政审批环节,探索与市场和社会进行合作管理的新型治理方式,充分调动和发挥市场和社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其次,要加大对政府权力的外部监督。赋予人民更多的监督权力,开拓更广泛、更加顺畅的监督渠道,使人民的意见和诉求得到及时回应,引入政府承诺制、定期办结制、预算公开制等有效机制,加大人民代表大会对政府活动的监督权力职能,充分发挥人民代表的监督作用。最后,要加强政府内部的权力制约和层级节制。要继续加强领导问责制,推广以结果为导向的绩效管理模式,实行严格的用人选拔和奖惩制度,进一步完善政府官员财产公示、任前和退休后的财务审查等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