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还觉得不光彩的是,当他必须在合同上签字时,另一个人甚至一个小伙计会蔑视地抬起眉毛,用毛笔蘸着墨,匆匆写下“王龙”这两个字。但最使他觉得不光彩的是替他签名的人开他的玩笑:“是龙王的龙还是聋子的聋?还是别的什么字?”
而王龙不得不谦卑地答道:“你怎么写都行,我实在不知道怎么写我的名字。”
这是秋后的一天,粮店的几个小伙计中午闲着没事,正说着粮店里发生的这些事情,他们比王龙儿子大不了多少,但却发出了一阵阵哄笑声。王龙听了以后非常气愤,在穿过自己的田地回家时,他自言自语地说:“哼,城里那些家伙谁都没有一寸土地,可是每个人都能像鹅一样咯咯地笑我,这只是因为我不识字。”这时他渐渐消了气,心里说:“我一不会读,二不会写,也确实使我有些丢人。我不能让大儿子再下地了,他应该进城里的学校去读书。以后我到粮市上去,他会替我念账写账,也不会有人再这样嘲笑我这个种地的人了。”
他觉得这个想法不错,于是当天就把大儿子叫到跟前来——他现在已经成了一个挺拔的、高高的十二岁的男孩子,长得像他母亲,宽脸庞,大手大脚,但眼睛像他父亲的一样机灵。当这个孩子站到他面前时,他说:“从今天起不要再下地了,因为我需要家里有个识字的人,能念合同,能替我签字,这样我在城里也就不会丢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