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茫中的欧洲,保护主义在内部慢慢滋生,欧盟内部出现了“国家主义代替一体化”的苗头,一些人对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顾虑上升,“中国在分裂欧洲”的论调开始出现。中国在中东欧的投资合作开始冲击“老欧洲”惯有的“自信”,“老欧洲”担心“中国—中东欧合作机制”威胁“欧盟团结”。
实际上,“中国—中东欧合作机制”是基于中国与中东欧国家产业优势需求互补的实际。中东欧国家基础设施相对落后,如铁路、公路、电力等,改善愿望强烈,但“老欧洲”产能不足、价格高昂及融资成本过高让“新欧洲”愿望受阻,而应用技术、资金和工程管理正好是中国的三大优势。因此,优势互补驱动“中国—中东欧合作机制”不断发展,9年来给中东欧国家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利益。由波兰、捷克、匈牙利和斯洛伐克组成的“维谢格拉德”集团(简称V4)四国的经济增长长期在欧盟内部排名领先,“中国—中东欧合作机制”框架下的一些合作项目为希腊、匈牙利、塞尔维亚等国家带来了众多就业机会,增加了当地人民的获得感。
早在2015年11月,习近平主席会见出席第四次中国一中东欧国家领导人会晤的中东欧国家领导人时,就曾为中国同中东欧国家合作指出方向:“‘中国—中东欧合作机制’是中欧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有益补充,完全可以为构建中欧和平、增长、改革、文明四大伙伴关系作出应有贡献。”在此指引下,“中国—中东欧合作机制”务实合作的成果也逐渐消除了“老欧洲”对合作机制“分裂欧洲”的顾虑,有力推动了处于困境中的欧洲一体化,为促进中欧关系整体均衡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从中东欧国家到希腊加入扩容,到奥地利、瑞士、白俄罗斯、欧洲复兴开发银行等作为观察员国(机构)参与机制活动,“中国—中东欧合作机制”与欧盟的“欧亚互联互通战略”对接合作不断推进。“中国—中东欧+欧盟”的三方市场合作模式取得了先期成果,佩列沙茨跨海大桥项目已经成为中国、克罗地亚、欧盟开展三方市场合作的典范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