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在特别情形之下,一部族中,缺少了什么必要的东西,那就老实不客气,可以向人家讨,不必要有什么东西交换。后来国际间的乞籴,即原于此。如其遇见天灾人祸,一个部族的损失实在太大了,自己无力回复,则诸部族会聚集起来,自动替他填补的。《春秋》襄公三十年,宋国遇到火灾,诸侯会于澶渊,以更宋所丧之财更为继续之意,即现在的赓字),亦必是自古相沿的成法。帮助人家工作,也不算得什么事的。《孟子》说:“汤居亳,与葛为邻。葛伯放而不祀。汤使人问之曰:何为不祀?曰:无以供牺牲也。汤使遗之牛羊。葛伯食之,又不以祀。汤又使人问之曰:何为不祀?曰:无以供粢盛也。汤使亳众往为之耕。”《滕文公下》)这件事,用后世人的眼光看起来,未免不近情理。然如齐桓公合诸侯而城杞《春秋》僖公十四年),岂不亦是替人家白效劳么?然则古代必有代耕的习惯,才会有这传说。古代国际间有道义的举动还很多,据此推想,可以说:都是更古的部族之间留传下来的。此即孔子所谓“讲信修睦”。
虽然部族和部族之间,有此好意,然在古代,部族乞助于人的事,总是很少的。因为他们的生活,是很有规范的,除非真有不可抗拒的灾祸,决不会沦于穷困。他们生活的规范,是怎样呢?《礼记·王制》说:冢宰“以三十年之通制国用,量入以为出”“三年耕,必有一年之食。九年耕,必有三年之食。以三十年之通,虽有凶旱水溢,民无菜色。”这在后来,虽然成为冢宰的职责,然其根源,则必是农村固有的规范。不幸而遇到凶年饥馑,是要合全部族的人,共谋节省的。此即所谓凶荒札丧的变礼。在古代,礼是人人需要遵守的。其所谓礼,都是切于生活的实际规则,并不是什么虚文。所以《礼记·礼器》说:“年虽大杀,众不恇惧,则上之制礼也节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