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由于受制度、发展前景、公共服务等因素影响,劳动力在不同行政层级地区之间的分布也存在较大不平衡性。北京大学教育经济研究所的2017年全国高校毕业生的抽样调查表明,尽管城镇籍与农村籍高校毕业生城市就业略有差异,但有一个共同就业特点,即高校毕业生就业于省会城市或直辖市比例最高(城镇籍为61.7%,农村籍为51.9%),就业于地级市次之(城镇籍为26.6%,农村籍为28.4%),县级市或县城比例居第三位(城镇籍为10.1%,农村籍为15.9%),而就业于乡镇和农村的比例则很低(城镇籍两者合计为1.6%,农村籍对应为3.8%)。[11]
(三)就业形态不平衡
传统就业形态可细分为工资雇佣或称工资性就业(wage-employment)、自我雇佣(self-employment)和失业(unemployment)三种。[12]伴随共享经济快速发展,我国平台就业、灵活就业等新就业形态也飞速涌现。《中国共享经济发展年度报告(2018)》显示,2017年我国提供共享经济服务的服务者人数约为7000万人,比2016年新增100万人;共享经济平台企业员工数约为716万人,比2016年增加131万人,占当年城镇新增就业人数的9.7%,意味着城镇每100个新增就业人员中,就有约10人是共享经济企业新雇用员工。预计到2020年,共享经济领域的提供服务者人数有望超过1亿人,全职人员约2000万人。新就业的直接间接就业效应总计约占全部就业的17%。但需要指出的是,工资性就业仍是当前我国主要的就业形态,其他两种传统就业形态比例较低。以高校毕业生为例,麦可思研究院发布的《2018年中国大学生就业报告(就业蓝皮书)》显示,2017届中国大学生毕业工资性就业比例为77.1%,创业比例仅为2.9%,与2016届基本持平。智联招聘发布的《2018年大学生就业力报告》也进一步证实了这一研判。[13]报告显示,79.89%的2018届大学毕业生仍然将工资性就业作为主要就业意向。而不同形式的工资性就业之间也存在明显不平衡。报告表明,2018届大学毕业生期望签约单位为国有企业(31.73%),然后是三资企业(27.77%)和民营企业(20.85%),而实际签约数据显示,民营企业签约比例最高(58.62%),国有企业和三资企业分别位居第二(17.85%)、第三位(14.35%)。此外,“慢就业”现象[14]也逐渐显现,6.99%的2018届毕业生选择“慢就业”。“慢就业”实质上是经济社会转型过程中劳动力市场不能有效衔接外部经济环境快速变化、无法及时协同变革的现实体现。[15]而在新就业形态中,则主要以出行平台就业为主,其他形式的平台灵活就业相对不足。《2017年滴滴出行平台就业研究报告》显示,2016年6月至2017年6月,共有2108万人(含专车、快车、顺风车车主、代驾司机)在滴滴平台获得就业与收入,其他规模相对集中的平台就业形式则相对偏低。[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