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国同构思想以血缘关系为基础,定位在以家为本、家国一体的整体结构上,强调个人、家庭、国家有机的结合,倡导公忠为国、爱民爱国、以身许国,强调个人要秉公去私、以公克私、崇德重义、修身为本;强调以履行义务为基础,建立和谐的身心关系、人际关系、人与社会的关系以及人与自然的关系。[35]数千年来,“家和人贵”“协和万邦”“天下太平”“天人合一”的人类理想社会也成为中华民族所追求的最高目标。这样便构成了人心和善(不忍人之心)→家庭和爱→人际和立→社会和达→世界和平→宇宙和合的逻辑结构,体现了中华民族崇尚和合的民族精神和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精髓。[36]
二、家国同构形成重人伦的意识形态
在“家国同构”的社会结构中,家庭—家族与国家不仅在组织结构上具有高度的共同性与重合性,而且在伦理关系上具有高度的相似性。国家内部成员之间的关系是家族内部伦理关系的进一步推广,而君臣间的政治关系是父子间伦理关系的进一步延伸。这样,从家庭生活中形成的行为礼节推到国家中君臣之间应该秉持的礼仪,自下而上形成了一套严密的社会行为准则和伦理道德规范。并且,宗法制度在同族的血缘关系与同乡的地缘关系二者结合的基础上,又产生了神缘(共奉神祗宗教)、业缘(同业、同学)和物缘(由生产同种物品而结成的行会、协会)。[37]这样,以血缘关系为基础建立的宗法制社会实际上就形成了一个强调以“人伦”为经、“关系”为纬,组成上、下次序紧密的伦理社会。在这种伦理社会的组织结构中,“社会”固然也是“个人”的组合,但是内部各个“个人”却不是完全独立的。“社会”本身借助人伦关系把“个人”组合成一个紧密、有层次的网络结构。每一个“个人”都有一个无形的关系网,使他与“社会”中的部分其他人有着不同程度的关系。这样,伦理关系就成为中国社会最主要的人际关系。每一个社会成员都要以一定的伦常纲纪为准则,建立起一套完整的社会等级秩序和原则(礼制)来处理各式各样的人际关系,尤其是要慎重考虑如何在错综复杂的人际关系中履行自己的伦理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