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荣誉认为,女人在少女时期从未把自己给予过一个男人,而成为妻子后,就只属于她的丈夫。这种看法是基于以下观点产生的:女人在一生之中几乎事事都要依赖男人,而男人只在某一方面依赖女人。这就需要有一种维护女人利益的安排,即让男人在从女人那里得到某一样东西之后承担起照顾妻儿的责任。而这个安排需要女人团结在一起来对付她们共同的敌人——男人。因为男人通过得之于自然的优越身体和思想力量占有了人世间所有的好处,比如优秀的体型和智商,而女人只能通过征服和占有男人来享有这些美好,所以她们就得统一阵线站在一起。为了实现目标,女性荣誉的规则中有一条是必须遵守的:为了让男人俯首称臣,除非缔结婚姻,否则绝不把自己交给任何男人。
这种安排是整个女性群体必须遵守,而且还要严格遵守的。事实上,不管什么地方的女人都在小心翼翼地维护着这种集体的精神。一旦违反,就相当于和整个女性团体作对,会遭到大家的抵制和驱赶,因为她这样的行为一旦普及,会危及女性的整体利益。
破坏了规则的女人就丧失了荣誉,其他女人会把她当成瘟疫一样躲避。因通奸而离婚的女人也会有同样的命运,因为这样的女人没有了用来征服男人的能力。这种违背契约的行为也会造成其他男人对签订婚姻契约产生犹豫,因而会损害所有女人的集体利益。一个女人破坏了契约,其行为中掺杂着欺骗和背叛,结果就是丧失女性荣誉和公民荣誉。因此,比起少女的耻辱,我们更看重妻子的耻辱,因为失足的少女还可以通过结婚来恢复荣誉,而失足的妻子是没有办法拯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