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从始至终,都是劳伦斯与绑匪通过电话沟通,FBI警员获取到的所有关于绑匪的信息,皆来源于劳伦斯的转述,FBI警员并没有利用监听系统介入此案,因为报案的时间太晚了。当FBI警员介入后,绑匪再也没有打来电话。所以,虽然劳伦斯是本案的受害者之一,但是他的一面之词并不能百分之百相信。
3.深夜去荒山挖坑埋钱的人是劳伦斯,荒山野岭,黑灯瞎火,劳伦斯到底埋没埋赎金,也没人敢肯定,在FBI厚厚的卷宗里,从来不乏“贼喊捉贼”的案例。
综上所述,此案之所以如此诡异难解,完全在于劳伦斯。按照正常思维,当事人不可能把自己的孩子藏起来,然后谎称是绑架,然后再自导自演一出“缴纳赎金,绑匪收钱放人”的戏码。但是,有些案件就是那么特殊。有些人就是要费尽周折地闹这么一出,以达到某种目的。要想破解这样的案件,必须要抛弃传统的思维,从案子的反面入手才行。当然,以上分析是麦克和查理站在案情的对立面,逆向思考出来的结果。真相到底是什么?还有待实践来检验。
麦克和查理下午两点再次来到了埋葬赎金的那个坑,他们向附近埋伏的两位警员做了个手势后,便开始亲自挖掘。这令埋伏在附近的警员很奇怪,包都已经挖出来了,里面的赎金都没了,坑也没有填,为什么两位警长还要挖呢?二十分钟过后,他们的好奇心终于得到了满足。与此同时,麦克和查理两位警长的推测也得到了证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