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吃花生的不限于猴子。我记得有位美国姑娘,在到中国来的时候,把几只皮箱的空处都填满了花生,大概凑起来总够十来斤吧,怕是到中国吃不着这种宝物。美国姑娘都这样重看花生,可见它确是有价值;按照哥伦比亚的哲学博士的辩证法看,这当然没有误儿。
花生大概还跟婚礼有点关系,一时我可想不起来是怎么个办法了;不是新娘子在轿里吃花生,不是;反正是什么什么春吧——你可晓得这个典故?其实花轿里真放上一包花生米,新娘子未必不一边落泪一边嚼着。
吃莲花的
少见则多怪,真叫人愁得慌!谁能都知都懂?就拿相对论讲吧:到底怎样相对?是像哼哈二将那么相对,还是像情人要互吻时那么面面相对?我始终弄不清!况且,还要“论”呢。一向不晓得哼哈二将会作论;至于情人互吻而必须作论,难道情人也得“会考”?
这且不提:拿些小事说“眼生”就要恶意地发笑,“眼熟”的事儿是对的,至少也比“眼生”的文明些。中国人用湿毛巾擦脸,英美人用干的;中国人放伞头朝上,西洋鬼子放伞头朝下;于是据洋鬼子看,他们文明,我们是头朝下活着。少见多怪,“怪”完了还自是自高一下,愁人得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