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财物被他们(罗马)当贡税收走,我们的收成变成了他们的储积。……[140]
公元70年镇压高卢人起义的罗马将军凯里亚里斯(P.Cerialis)以征服者口吻对高卢人说:
……在你们服从我们的法律之前,在整个高卢总是不断出现国王和战争。虽然我们常常为你们所激怒,但是作为胜利者,我们唯一利用我们权利的地方,就是使你们为维持和平而付出必要的费用。要知道,没有军队你们就不能在各民族之间得到安静,没有钱就不能维持军队,而没有税收就不能筹划出钱来。……[141]
西塞罗也有类似的说法。[142]这种税收政策实际上就是把帝国居民人为地分割为两个地位极不平等的社会集团。
从以上可以看到,行省制度作为罗马武力征服的结果,是罗马奴役海外被征服地区人民的一种形式,罗马公民与行省臣民在法律地位上是不平等的。虽然公元1至2世纪时,罗马公民权逐渐向行省更多的人开放,到公元212年卡拉卡拉皇帝发布敕令,罗马公民权被赋予了帝国境内全体自由民,但这时公民权已无实际意义,而且还是一种负担(如公民有从军和作战的义务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