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阅读巴克斯特的《圣徒永恒的安息》(Saint’s Everlasting Rest )或者《基督教指南》或其他人类似的著述时,人们一眼便会吃惊地发现,它们在讨论财富与财富的获得时所最强调的乃是《新约》中的伊便尼派[25]的成分。按照这种看法,财富本是极大的危险,它的诱惑永无休止,与上帝之国的无上重要性相比,对财富的追逐毫无意义,而且,它在道德上也是颇成问题的。这种禁欲主义似乎比加尔文的禁欲主张更激烈地反对追逐世俗财产。加尔文认为,聚敛财富并不会阻碍教会发挥作用,相反地,它将大大提高教会的威望,而这是十分可取的。由此,他允许教职人员为牟取利润而动用其资产。而在清教徒的著作里,对追逐金钱财富的谴责非难却是俯拾即是,无穷其多,我们可以拿它们与中世纪后期的伦理文献作一番比较,后者在这一问题上的态度要开明得多。
而且,他们是以极其严肃认真的态度来表达其对追逐财富的种种疑虑的;为了能理解这些疑虑不安中所包含的真正的伦理意义与底蕴,我们必对其加以深入地探讨。他们执持反对态度的真实道德依据是:占有财富将导致懈怠,享受财富会造成游手好闲与屈从于肉体享乐的诱惑,最重要的是,它将使人放弃对正义人生的追求。事实上,反对占有财富的全部理由就是它可能招致放纵懈怠。因为,圣徒的永恒安息是在彼岸世界,而在尘世生活里,人为了确保他蒙承神恩的殊遇,他必得“完成主所指派于他的工作,直至白昼隐退”。按照主之意志的明确昭示,惟有劳作而非悠闲享乐方可增益上帝的荣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