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稿子救了这期的《东北之窗》
新闻舆论监督具有积极的社会意义,但也容易触及一些单位、一部分人的既得利益,引火烧身。
既然别人采写都没报出来,我写的就能报出来?
我动笔写了好几个开头,都担心无法发表而使劲撕碎。当时真是心乱如麻啊。写,可能是黄鼠狼没打着,惹一屁股骚;不写,眼看着很多人继续上当受骗,于心何忍?
当日是个星期天。入夜,我走出家门,打的士来到海边一个酒楼里,一边喝酒,一边眺望着夜海中时明时灭的灯火……
巧合的是,邻坐是一家三口,父母正为明天要去昆明“上班”的儿子饯行。父母满心欢喜,儿子心花怒放。他们越是高兴,我越是苦不堪言。
说还是不说?
说了,很扫兴,别人不一定相信;不说,见“死”不救,太不道德。
思忖再三,我端起啤酒杯一饮而尽,然后转过身去,掏出记者证亮了亮,一家三口不知我是何意,待我说出“王华悲剧”,他们都半信半疑。我恳切地说:你们不必急于下结论,我建议你们将机票改签一下,等下周四3月9日(我刊逢周四出版),看了我的报道之后,再做最后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