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先生这部书非但不是这么一回事,并且有几章根本就没有“史”的痕 迹,而是他个人对于建筑上各种设计的意见。如第一章后半“庭园”,他并没有叙述由文献或实例上所得知道的古今庭园是若何,却只说老太太爱在院 内种葵花,玉米,黄瓜,蚕豆年青人爱种花,谁有金鱼缸等等,又 说“庭园应以,宜有,可以,须较”整整三十八页,而在 绪论中却再三声明其为“属历史一方面”,这岂非指鹿为马?绪论中同时又 说这是“专取一部分研究”,“一部分”是“一部分”,“研究”是“研究”, 何能谓之“史”?更有令人不解的,除去是否“史”的问题外,就是乐先生章节之分配。 为什么把屋盖与庭园放在一章?如屋盖是中国建筑之一部分,为什么乐老先 生只研究屋盖部分而不研究其他部分如梁,柱,台基,墙,斗拱,门窗装修 等等?而庭园,据乐先生自己说,是一种“特别之建筑装饰”(这是什么意 思先不讲),又为何与建筑“一部分”——屋盖——同一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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