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如果有人对此产生怀疑,我建议他参考《正当与善》,164~165页,我在那里给出了支持这段内容的一些理由。
[4]参见《伦理学原理》,1页。
[5]参见上书,3~4页。
[6]《道德与立法的原理》,第一章,第十节。
[7]同上书,第十四节,第十点。
[8]《伦理学方法》,第7版,26页。
[9]《功利主义》,9页。
[10]参见《伦理学方法》,第7版,32页。
[11]参见上书,25~26页。
[12]我把这当作显示摩尔教授观点的一个众所周知的方式来使用。“至善的功利主义”将更明显地表示出它与快乐主义的功利主义的差别。
[13]《伦理学原理》,18页。
[14]同上书,25页。
[15]同上书,146~148页,并参照167、169、180~181页。
[16]《伦理学》,17页;2版,13页。
[17]参见上书,44、54页;2版,29、35页。
[18]同上书,43页;2版,28页。
[19]同上书,173页;2版,107页。
[20]例如,进化理论把“正当”等同于“有益于生命”。
[21]参见《伦理学》,第3~4章。
[22]参见本书88~104页。
[23]关于这一限定,可参见本书19~2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