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岁那年,妈妈塞一个小竹篮,让宋没用拾荒。天不亮,宋没用满目眵垢、首如飞蓬地出门。每天卖垃圾,得一二百文,偶尔四五百文。还到菜摊边,偷捡烂菜叶,回家煮着吃。
她不识路。面目雷同的街道,让她晕头转向。
她想出对策:若第一路口左拐,接着的路口,也连续左拐。兜兜转247转,总能回到原地。她甚至搞不清左右,只能以此区分:拿筷子的手的方向,不拿筷子的手的方向。
她一边走,一边默记标志:一家商店,一杆路灯,一个小摊子。记得熟稔了,才敢穿过更多路口。她用三个月,走遍槟榔路、草鞋浜路、小沙渡路、劳勃生路。又花半年,走出第十三警区。
她慢慢走出更远,捡得更多。
垃圾是宋没用的玩具。拾一块碎布,有滋有味想半天:原先是件啥衣服,穿在啥人身上,怎就破了扔了;捡一方硬板,假装是银圆,学着二姐的腔调,自言自语:“老板,来罐白兰霜”,或者“老板娘,要盒双美人香粉”。她曾掘到半个骷髅头,表面发黄,顶端破一洞。洗了洗,当头盔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