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BI马上想到了另外—个办法:既然嫌犯能够自如应对测谎仪,那么可以采取单独审讯的办法。于是,FBI在晚上审问了达雷尔,地点就设在警察局。FBI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他们觉得这样可以让嫌犯更容易暴露其薄弱环节。
审讯开始后,FBI严肃地质问达雷尔:“在钝器致伤或持刀伤人的案件中,凶手必然会沾上被害人的鲜血。我们知道你身上沾上了别人的血,你的手上和衣服上都有他人的鲜血,我们并不是要问你‘这是你干的吗’,我们知道这件事就是你做的,现在我们要问的是,你为什么要这样做的原因。”当FBI说完这段话之后,达雷尔开始坐立不安了。很快,他就对自己奸杀玛丽的行为供认不讳,还交代了他在一年之前在罗马市犯下的另一宗罪行。最终,达雷尔被判处死刑,于1995年5月18日在佐治亚州的电椅上被处死。
其实,在FBI对达雷尔审讯的过程中,思路清晰地采用了“不给对手留后路”的办法。在审讯开始之后,FBI并没有用其他方法和达雷尔展开攻心战,也没有暂时谈论别的话题让对方放松警惕,而是直截了当地谈论和案件有关的问题。在双方交锋的初期,FBI就明确地告诉达雷尔他们已经掌握了能证明他奸杀玛丽的确凿证据,让达雷尔失去了反驳的机会,也毫无退路可言,最终只好承认了自己的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