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FBI特工换了一种审讯方式,特工们告诉拉里,如果他现在不招供,那等到庭审的时候,他的律师甚至不会让他上证人席作 证,这样的话,拉里就会永远失去解释自己行为的机会。
在特工们循序渐进的引导下,拉里终于满含“眼泪”地回答道:“我只知道坐在这里的拉里·吉恩·贝尔不会干这种事,但那个坏拉里·吉恩·贝尔可能会。”
在第二年庭审的时候,拉里的律师最终也没能让他上证人席,拉里依然拒绝认罪,但检方所掌握的证据是很有说服力的,在经过47分钟的审理之后,陪审团一致认定拉里有罪,他必须为莎莉和黛布拉两起案件负责。法庭判定拉里有罪,他因犯有两起一级谋杀罪以及两起绑架罪等罪名被处以死刑,执行电刑。
【强奸行为的主要及次要类型】
尼克尔斯·格罗斯将系列性强奸犯的行为概括为四种主要类型及两种次要类型。主要类型有:
1.权力确信型。该类行的强奸犯在内心中确信自己有权力对受害人施暴,强奸犯在实施罪行的时候会产生臆想,这种臆想能够让他认为自己的行为是符合受害人意愿的。在强奸犯的臆想世界中,受害人是给了他非口头暗示的,他确信受害者需要他。所以此类强奸犯在犯案之后完全不会产生任何程度的自责或者负罪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