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便是山西之人外出谋生的大环境所在,由此可以看出,其之所以走出西口,经营为生,开始并不是基于什么营利意识。
民以食为天,不论是古是今,把发展农业放在重要地位都是必要的、正确的。古代把农业视为“本”,现代把农业视做国民经济的基础,就是这个道理。因此,任何忽视农业,甚至弃农就商、废弃土地的做法都是不对的。但是,事物毕竟还有其客观的一面,如果在既定的生产和技术条件或者客观的政治条件下,即使精耕细作,所产仍不敷所用,并且有大量劳动力闲置时,过着“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日子,不敢外出打工或者经商,那也是极其错误的。在原地无力改变而又固守本土农业的人,实际是思想守旧、价值观念落伍、无所作为的表现,长此以往,必然积重难改,以至永远无法摆脱贫困。明清两代,山西人多地少、土地贫瘠的州县百姓,对其土地所产不足以生存的景况有着比较深刻的认识,因而敢于打破传统的单纯经营农业的模式,走四方,或打工,或经商,或垦殖,最终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当然,这是基于被迫的,试想如果所产足够其好好生存,那么恐怕就没有以后威镇华夏的晋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