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克斯队开始进攻。
安东尼上来掩护,李慕华没有突破,反而来到外线另一侧,找小斯的防守,将伊戈达拉再次吸引到强侧位置。
李慕华将球长传,扔给了安东尼,安东尼摆出了三威胁动作。
小斯再次启动,溜到篮下后接球反手扣篮。
安东尼扔球的速度很快,76人队完全没有注意,刚才尼克斯队一系列的传导,已经将篮下完全撤空。
尼克斯队的进攻节奏和平时完全不同,打乱了76人队的布置。
不打快攻打阵地,这根本不是尼克斯队,好吗。
李慕华根本没把76人队当回事,有他的组织,尼克斯队可快可慢,可以根据场上局势来随意调整节奏。
这种指挥球队的状态,是李慕华最喜欢的感觉。
进攻的时候,受限于身体的一些限制,但是指挥起来,却是发挥了李慕华超频大脑的绝对优势。
无形中减少对抗可以延长职业生涯。
李慕华甚至都少了进攻欲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