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何在?问题在于那些高头讲章只是高高悬在人们头顶的豪言壮语,与人们的日常生活,与人们现实生活中的道德实践毫无关系,势如水火。从来没有人会按照那些道德箴言去指导自己的行动的,因为在具体语境下它们永远都显得是那么的“不切实际”。与现实生活日常生活实际相比,那些道德箴言俨然一副真理的面孔常常高悬天际,与人们的距离何止宵壤。
《散文学的创造》的这两位作者把赫尔岑、列夫·托尔斯泰和契诃夫当作一些“反意识形态”作家。其实,在俄国,如果她们的划分法成立的话,则可以被纳入所谓“反意识形态”作家之列的,正不知还有多少呢!因为从19世纪中叶以来,甚至更早于此,俄国宗教哲学家思想家们就不遗余力地致力于对西方哲学(其中也包括来自于西方的伦理学)的奋力批判。大家应该都能记得列夫·舍斯托夫对列夫·托尔斯泰慈善之举的微词:托尔斯泰曾经到莫斯科贫民窟慰问穷人并向孤苦无助的人们进行施舍。列夫·舍斯托夫这个曾经的托尔斯泰仰慕者,却对托翁此举颇为不屑。令其感到不满的原因之一,是托翁在做完此事后不但意识到自己的善举,而且还在日记里津津有味地加以回味:意识到自己做了善事令其感到心灵的愉悦。对此,舍斯托夫却有截然不同的行为解读:他认为托尔斯泰此举非但无助于改善穷人的境遇,反而会加重穷人的苦难,让他们在物质的苦难之上又加上了精神的苦难,从而使苦难加重,由一重苦难变成了二重。即实际经历一件惨事之外又在精神上重温这件惨事。此其一。其二,真正的做善事,应当不以善事为标榜,毫不宣扬。一句话,就是做好事而不事宣扬,雁过留痕而不留名。在社会上,慈善事业常常沦落成为一种欺人耳目的程序或固定的“形式”,久而久之,“形式”大于内容:往往是轰轰烈烈,而又蜻蜓点水,于事无补、名实分离,名存而实不至。当然,话说到此,则舍斯托夫的批判,所针对的,已经是制度问题,而与托翁本人无多大关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