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案发现场长达五个小时的调查取证过程中,FBI警员发现了线索。爱丽丝家的门以及门内锁孔的钥匙,引起了警员的怀疑。他们发现,爱丽丝家的门并不是普通防盗门,它是一种设有多重保险的门。如果在门内反锁,只需要用钥匙转动一遍,即可锁住。当爱丽丝出门时,她必须要用钥匙在外面锁两遍,第一遍能将门正常锁住,第二遍则能给门上一层保险,效果完全等同于在屋内反锁。由此可以判定,凶手一定是和爱丽丝关系非常密切的人,而且经常来爱丽丝家做客,因为一般人不会注意这样的细节的。另外,凶手之所以能够成功制造爱丽丝自杀的假象,和钥匙也有一定关系。试想,一般人能轻易得到爱丽丝家的钥匙吗?
当FBI的警员将那把插在门内的钥匙拿去鉴定科化验后,得出的结果和他们之前的推测有点出入。他们认为,钥匙上要不没有指纹,要不就是凶手的指纹。可是结果显示:钥匙上的指纹,的确是爱丽丝小姐拇指和食指的指纹。这让身经百战的FBI警员一时陷入了泥淖。因为之前的推理都说明爱丽丝是死于谋杀,自杀场景也是凶手故意制造的。但是,化验结果却又将他们推回到了原地。难道是判断有误?
半个小时后,FBI警长乔治想到了答案。他极其肯定地对手下警员说:“没错,钥匙上的指纹是爱丽丝小姐的,这点毋庸置疑,但是有一点很可疑,这指纹真的是爱丽丝小姐将门反锁时留下的吗?还是凶手在爱丽丝小姐死后,将钥匙放在她的拇指和食指间故意留下,以迷惑我们的呢?你们想想,大多数人在锁门时,都会用到拇指和食指,但是谁会用这两根手指的指尖锁门呢,这样能锁住门吗?在座的各位小伙子们,你们谁能做到?当凶手来爱丽丝小姐家放遗书时,他不仅要小心翼翼地擦去自己的指纹,还要把爱丽丝的指纹印在钥匙上,由于爱丽丝小姐已经死了,身体都已经发僵发硬,在钥匙上印指纹,并不容易。另外,他还要尽快离开犯罪现场,所以,他根本不会考虑太多。所以,兄弟们,让我们抓紧时间破案吧!调查对象就锁定在爱丽丝的朋友中,关系越密切的,就越要严加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