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 文
文王问太公曰:“文伐之法奈何①?”
太公曰:“凡文伐有十二节②:
“一曰因其所喜,以顺其志,彼将生骄,必有奸事③ ;苟能因之,必能去之。
“二曰亲其所爱,以分其威,一人两心,其中必衰④ ;廷无忠臣,社稷必危。
“三曰阴赂左右,得情甚深;身内情外⑤,国将生害。
“四曰辅其淫乐,以广(kuànɡ)其志⑥,厚赂珠玉,娱以美人;卑辞委听⑦,顺命而合⑧ ;彼将不争,奸节乃定⑨。
“五曰严其忠臣⑩,而薄其赂;稽留其使,勿听其事,亟jí为置代? ;遗以诚事,亲而信之。其君将复合之。苟能严之,国乃可谋。
注 释
①文伐:指用非军事手段打击敌人。②节:项。③奸:底本作“好”,疑误。今据《武经七书汇解》校改。④中:通“忠”,忠信。⑤身内情外:身处此方而实际向着对方。⑥广:通“旷”,荒废。⑦委听:委身听从。⑧顺命而合:指顺从敌人的心意。⑨奸节乃定:指邪恶行为一定会发展下去。⑩严:掩蔽。?亟:急,赶快。置代:派人代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