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科乡试也是三年举行1次,分别在子、卯、午、酉年的十月。乡试中试者为武举人。乡试进行三场,头场、二场称外场,三场称内场。顺天乡试外场考官以内大臣、大学士、都统担任,内场考官以翰林官二人担任,同考官以科甲出身的京员四人担任。各省乡试,以总督、巡抚为监临、主考官,科甲出身的同知、知县四人为同考官,就近省城的提督、总兵一人同考外场。
武科乡试头场试马射,以毡球为目标,分三次,每次三矢,中二矢者即为合格。二场试步射,射布侯,共九矢,中三矢者为合格。另外,还试开弓、舞刀、掇石三项技艺。弓分8力(10斤为1力)、10力、12力,刀分80斤、100斤、120斤;石有200斤、250斤、300斤。要求弓开满、刀舞花、石离地1尺,三项中有一、二次达标即为合格。第三场试策二问,论一篇。顺天乡试由内场考官出题,各省由巡抚出题,题目多用《武经七书》。康熙年间,议定论题二篇,首题用《论语》、《孟子》,次题用《孙子》、《吴子》、《司马法》。乾隆年间,以武场原是选取将才,讲明韬略,应当重《武经》,便将《四书》论一篇裁去,只留《武经》论一篇、策一篇。
武科乡试在录取的时候,注重外场,看轻内场。这种情况在乾隆年间就已存在。乾隆三十年(1765年),赵翼任顺天武乡试考官,考生的策文中错误很多,但因为外场成绩好,便也不得不录取。于是,到嘉庆年间,因武生员多不能文,便把内场策论改为默写《武经》中的一段话,不过几百字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