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我同意。
开车到附近的村落时,天已经黑透了。
村子并不大,住房稀稀落落散居在山周围,没有路灯,但有月色,我们刚一进村里,就惊动了村头的大黑狗,冲出来对着我们就一阵狂叫。
狗叫声惊动了主人,一个妇人用方言问:“谁在那里?”
“大姐,我们是路过的,能不能讨口水喝?”我大声说。
“进来吧,这狗只是叫得凶,但其实并不咬人。”那大姐倒是很随和。
大姐四十来岁,穿得还肯整齐,谢过大姐后,我们进了屋,屋里有三个男人在喝酒,桌上放着鸡肉和鱼,还挺丰盛的。
“来客人了,一起喝酒。”其中一个男人站了起来,忙着搬椅子。
方哲也大大方地坐到桌边,然后示意我坐在旁边,“运气这么好,一来就能蹭晚饭,还有酒。”
我心想这方哲是不是也太自来熟了,人家随便客气一声,他就真的上桌了?这和人家都不认识,也太不好了吧?
“来,给兄弟倒上,喝起来。”村里人真是很客气。
酒是土壶装的,应该是本地的土酒,闻着就一股酒香,肯定是好酒。
“我姓方,叫方哲,这是我媳妇。我们今天在这附近转悠,没想到晚了,看到这边有灯光,一头就扎进来,想讨杯开水喝,没想到蹭到饭了,谢谢各位大哥。”方哲很江湖气地抱了抱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