壬辰(1652,顺治九年),可望略湖南,自晏衡州府城楼观兵。清朝损兵以万计,王公、文、武无不奔窜,而敬谨王不免焉。而辰州府,武冈、沅、靖三州并十县尚为所据。其行兵有五要:一不杀人,二不放火,三不奸淫,四不宰耕牛,五不抢财货。有一于此,军法无赦。有象阵,马见之惊逸。用罗罗,能跣战,不畏矢,执标枪大刀,常以少胜众。……楚人曰:孙、李二将有五伯之假仁假义、王莽之谦恭下士。而永历之为君,远过乎刘禅,近胜于弘光,奄有云、贵并广西、四川、湖广各半省,五府六部三衙门,春秋两榜,隐成一小朝廷。[109]
在清军接连遭受重大挫折,主帅阵亡,士气沮丧之际,孙可望作为南明的最高实权人物不仅没有抓住战机,部署决战,反而嫉贤妒能,导致内部矛盾激化。探讨南明的历史,有一个基本论点是可以通过大量事实证明的,这就是在力量对比上,南明的兵力和潜在力量(包括清统治区内的复明势力)并不逊于清方。其所以屡战屡败,丧师失地,根本原因在于各种抗清势力之间矛盾重重,互相拆台,甚至自相火并,使兵力相当有限的满洲贵族坐收渔翁之利。1650年到1651年,孙可望凭借在云南休整之后建立起来的精锐之师为核心,通过“会盟”等形式把南明割据自雄的残存兵力加以改编,同时在实际上掌握了永历朝廷的大权,这对于消除内部腐败纷争,建立一支足以同清方抗衡的军事力量和后方基地是一个重大贡献。然而,孙可望器小易盈,缺乏统筹全局、妥善处理内部关系的胸襟。1651年(永历五年、顺治八年)二月,他自称“国主”[110],不仅在实际上,而且在名义上把军国大权集中于一身。在他看来,可能危及自己“国主”权威的人有三个,即永历帝朱由榔和原在大西军中地位相仿的安西王李定国、抚南王刘文秀。而他最忌讳的就是手握重兵并在原大西军中享有崇高威望的李定国、刘文秀同仍保有皇帝虚名的朱由榔之间建立比较密切的关系。据史书记载,李定国攻克桂林以后,尽管在献俘等事宜上都尊重他这位身居贵阳的“国主”,但孙可望仅因李定国对在安龙的永历朝廷送去了一份报捷奏疏,就大为不满。保宁战役之后,孙可望乘机解除了刘文秀的兵权,发往云南闲住。这一举措已经表现了孙可望的私心自用,正确的做法本应抽调兵将补充刘文秀部,让他继续经营四川。刘文秀被撤职,不仅他本人心灰意懒,在原大西军部分将领中也引起愤慨不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