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吏贪污到怎样的程度呢?下面举些例证,可以推知大概。
嘉庆十四年,淮安府报灾办赈,江南总督铁保派候补知县李毓昌往查。山阳县(淮安府首县)知县王伸汉捏报户口,浮冒赈款三万两。毓昌查得实情,伸汉赂巨金,毓昌不受,知府王毂代说情,又不听。伸汉令仆人包祥与毓昌仆人李祥、顾祥、马连升合谋,置砒霜茶汤中给毓昌饮,毓昌夜中腹痛起来,李祥等用腰带缢杀毓昌。王伸汉烧毁毓昌查赈文件,送王毂银一千两,报称李毓昌发疯自缢,草率了事。
著名学者兼名臣毕沅任两湖总督,旗人福宁任巡抚,陈淮任藩司(布政使),三人朋比作奸,毕假装高尚,福广收贿赂,陈专寻属员赃私,讹诈财物。官员们称三人为“毕不管,福死要,陈倒包”。又称“毕像蝙蝠,身不动摇,专吸过往虫蚁;福像虎狼,不顾人畜,一概吞噬;陈像老鼠,钻穴蚀物,使人不防”。
旻宁(一八二一年—一八五〇年在位)
颙琰死,第二子旻宁继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