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杰斯认为行为的原因不是事件,而是主体对事件的知觉,由于个人对事件知觉的变化,行为会随之变化。每个人都存在于一个以自己为中心的不断变化的经验世界中,即使是在同一环境中,每个人的知觉经验也不会相同,所以每个人的反应也是不一样的。例如,当面对失败的时候,有的人会愈挫愈勇,从哪里跌倒了,就从哪里爬起来;有的人则会唉声叹气,悲天悯人;甚至还有人会从此一蹶不振,所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每个人都生活在自己的主观世界里,这个主观世界可能和当时的客观环境保持一致,也可能与环境有较大的距离。这个主观世界包括当事人有意识的和无意识的知觉,而行为的最重要的原因,就是那些有意识的知觉,或者是可以成为有意识的知觉。按照罗杰斯的说法,虽然每个人的主观世界只有当事人自己能觉察到,但是其他人也可以做到设身处地地体会他的感觉和想法,从当事人的立场、观点、角度出发,去了解他环境的状况,理解行为的意义,这也是罗杰斯非常注重自我报告的假设前提。